一、失業待遇部分
1、失業保險金
根據市人社發[2018]27號文件規定,從2018年5月1日起,西安市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則,將失業保險待遇標準由1260元/月提高至1512元/月,增加252元,幅度為20%。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后未能重新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2年,根據《西安市貫徹〈失業保險條例〉實施意見》(市政發[2004]153號)有關條款規定,可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其標準為原失業保險金的80%。
2、領取失業金期間醫療保險待遇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以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為繳費基數,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費率進行繳費。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參加大額醫療補助。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補助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承擔,失業人員個人不繳費。
3、失業人員冬季取暖補貼
從2014年11月起,西安市為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人員發放取暖期失業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25元,領取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4個月,按月隨失業保險金發放,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段若不在取暖季內,不享受補貼;若在取暖季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到期,補貼也隨即中止。
4、女性失業人員生育補貼
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可一次性領取相當于本人3個月失業金的生育補貼費。
5、基本生活費用物價補貼
根據省財政廳、省發改委《關于啟動我省城鄉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費用補貼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陜辦綜[2011]31號)精神,具體標準和執行時間,根據上級通知要求確定。
6、喪葬費、撫恤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期間死亡的喪葬費標準為3500元。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為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300元,非農業人員遺屬350元,供養時間按照原核定的失業人員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月數一次性計發。
7、鼓勵農民工以城鎮職工身份參加失業保險
(一)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在自愿的前提下可按城鎮職工身份參加失業保險、按城鎮職工同比例繳費,失業后按城鎮失業人員管理、與城鎮失業人員享受同等失業保險待遇。享受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待遇的農民工,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照西安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市人社發〔2011〕280號)規定執行。
(二)已按或申請變更為按城鎮職工身份參加失業保險直至失業前的農民工,失業后此前以農民工身份參保繳費年限視同城鎮職工繳費年限,失業保險繳費年限合并計算。自本通知下發后,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受理由城鎮職工身份變更為農民工身份參加失業保險。
(三)除農民工本人提出按照農民工身份參加失業保險外,今后用人單位對新招用的職工不再考慮戶籍種類,統一按城鎮職工身份參加失業保險。凡選擇按農民工身份參加失業保險的農民工,參保單位需提供農民工本人申請、農業戶籍證明。
二、穩崗補貼部分
1、失業調控補貼
西安市行政區域內,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在重組、改制及人力資源布局重新調整中,通過內部培訓主動擴大就業崗位吸納人員、進行轉崗培訓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符合條件的,給予失業調控政策補貼。
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上年度企業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
2、企業穩崗補貼
從2018年起,西安市企業穩崗補貼擴大到所有上年度依法參保繳費的不裁員或少裁員企業。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一是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繳納上年度失業保險費(指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或按規定補繳歷史欠費);二是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西安市城鎮登記失業率;三是企業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過黑名單,企業法人未被“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列入過失信被執行人。
穩崗補貼采取年度一次性申報、相關部門共同審核、按年度撥付的辦法實施。符合穩崗補貼申報條件的企業,直接通過西安市人社局門戶網站網上辦事大廳提出補貼申請,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企業參保繳費、裁員情況提出初審意見,市人社局會同市財政局研究確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名單、補貼項目及數額,并公開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上年度企業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3、技能提升補貼
根據《西安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企業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市人社發[2017]245號)規定,凡依法在西安市參加失業保險并取得國家頒發的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在職職工,可申請我市技能提升補貼。
補貼標準:獲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獲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500元;獲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的,補貼標準為2000元。獲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金額,待國家標準明確后確定。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的緊缺急需職業(工種)補貼標準可在規定的標準基礎上分別上浮200元。
三、就業補貼部分
(一)涉及企業的優惠政策
1、企業社保補貼(就業經費)
企業(國家限制性行業除外)當年新吸納西安市戶籍的各類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企業實體吸納失業人員認定,認定后的企業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2、企業稅費減免(就業經費)
企業(國家限制性行業除外)當年新吸納西安市戶籍的各類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企業實體吸納失業人員認定,認定后的企業可享受稅收減免政策。
3、企業貼息貸款(就業經費)
各類企業(國家限制性行業除外)當年新招用省內各類失業人員達到現有職工總數30%(100人以上企業達到15%)以上,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由企業繳納社會保險的,可向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補貼。
4、職工安置補貼(失業保險基金)
用人單位主動吸納失業人員(指正在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滿尚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并與之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個月以上后,用人單位每吸納一名失業人員可申請1000元失業人員安置補貼。
(二)涉及失業人員優惠政策
1、失業人員創業補貼(失業保險基金)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主創業、合伙經營且正常經營的失業人員,可申請2000元失業人員創業補貼。
2、一次性領取失業金(失業保險基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或自主創業、合伙經營且正常經營,可申請一次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
3、個人自主創業稅收減免(就業經費)
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符合自主創業稅收政策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可申請稅費減免。
4、“4050”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就業經費)
就業困難人員中的“4050”人員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且靈活就業后,及時申報就業,并由個人按規定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社保補貼。
5、小額擔保貸款(就業經費)
本人戶口在西安市轄區內,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誠實守信,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登記失業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農村富余勞動力,自主創業或合伙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其自有資金不足部分,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用于創業項目所需的流動資金或開辦經費。
(三)職業介紹補貼(失業保險基金)
由人社部門批準成立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每成功介紹1名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簽訂勞動合同6個月以上者,給予職業介紹補貼100元;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3年以下者,給予職業介紹補貼150元;簽訂勞動合同3年以上者,給予職業介紹補貼200元。
(四)職業培訓補貼(失業保險基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一次免費的職業培訓。各類職業教育、技能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基地和職業介紹機構,對失業人員進行的免費職業培訓,可按有關規定申請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為3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